前 言
我們在靈音小叢書之一《有沒有神》已談過有沒有真神。從多方面都可以證明神是存在的。不用說宇宙萬物多奇妙,隻要你拿起移動電話,你就會覺得希奇。爲什麽不用電線,就可以在全球各地接通呢?原來空間充滿了電波,所以能夠把你的話語送到對方,對方也能立即與你對話。更奇妙的是,每時每刻都有人與人通話,但爲什麽不會被擾亂,高山大樓也阻隔不了呢?沒有神,會自然有電波給你送話嗎?發明無線電的莫爾斯打第一份長途電報的電文是:“神創造了何等奇迹!”可惜千千萬萬打電報的人竟然說沒有神!進化論鼻祖達爾文在離開世界之前願意收回他的進化論,他接受了基督爲救主,可惜達爾文的學生們還在堅持他所放棄的進化論而說沒有神呢!
當你真的相信有真神,承認你自己是個罪人,全心信靠主耶稣十字架上的代贖,信靠祂從死裏複活,你就不隻得救,而且還得了永生——永遠的生命。
我們信靠真神,但這位神是怎樣的呢?《認識三一神》這本小冊子就是把神的各方面給你介紹。盼望你能細心閱讀,清除錯誤的理論,對真神有詳細的認識!
第一章 三一真神
讀經:創1:26,太28:19,林後13:14
神在聖經裏啓示給我們知道,宇宙之間隻有一位真神。“多神論”是異教的信仰,我們是不能接受的。
教會曆來對“三位一體”之道有不同的看法。聖經雖然沒有“三位一體”幾個字,但“三一真神”的确是聖經的真理,不過這還是一個奧袐(申29:29),是我們不能透徹明白的,但我們必須相信神是“一而三,三而一”的。
一、錯誤的理論
下面所引的錯誤都是異端,我們必須有所認識。
1.撒伯流Sabellius主義
第3世紀初,羅馬神學家撒伯流說:“獨一真神(不是三位)暫時以不同身分向人顯現:父表現爲創造者與賜律法者;祂在子裏表現爲救贖者;在聖靈裏表現爲賜生命者。”
他抹煞了神的三個位格,由此引起教會的争論。
當時著名拉丁文作家特土良教父Tertullian(公元125-230)是羅馬律師。他在公元190年悔改了,在公元202年他到北非洲加太基,寫了《護教論》,大大影響了居普良和奧古斯丁。
2.亞流Arius主義
第4世紀初,亞力山大城的亞流長老(公元256-336),他是個辯論家。他在公元325年重看三一位格,把神的本質分開了。他說:“基督是受造最高的天使,是首先被造的。”他認爲基督的神性是次于聖父的;他否認基督是從太初就與父同在。他又說:“聖靈是聖子所産生的,是頭一個受造者;聖子與聖靈是與神有相似而又不相同的本質。”
3.“耶和華見證人”
他們說:“耶稣是一位次神,聖靈是一種能力。神隻是一位一體。耶稣和聖靈在本質與地位上是次于父神的。”
4.“摩門教”
他們說:“神是三位三體,是三位分離而合作的神;人死了是可以變神的。”
5.“基督教科學會”
他們說:“神是無位無體,神隻是一個人的精神mind.”
6.形态論
他們認爲隻有一位神,藉着三種不同的形态或角色來啓示自己。例如,一個男人可以是妻子的丈夫、兒子的父親和父親的兒子。
7.呼喊派李常受
他說:“神是在天上的,後來祂變成基督來到世上;最後又變爲聖靈居住在教會裏。”
8.“守望台”和新神學
他們都不相信“三位一體”真神。
以上8種都是異端,他們的理論是大錯特錯的。我們千萬不要接受這些錯謬的道理。
二、古教會對“三位一體”的發現
聖經沒有“三位一體”幾個字,到底誰發現了這個真理呢?
1.特土良Tertullian教父(125-230年)
是他最先采用“三位一體”的。他采用“本體”(質)essence來說明神性以及神性所包括的一切。父、子、靈都有祂們的本質,各個本質都是完全相等的,隻是狀态不同。他用拉丁文Trinitas,英譯Trinity . 他首創“三位一體”,以後一直被教會采用。
2.亞他拿修Athanasius(293-373年)
他是一個堅強的戰士,被任爲亞力山大主教的助手,後來做了監督。他解釋“三位一體”十分完備。他後來輯成了一本《亞他拿修信經》Athanasian Creed,成爲古教會三大信經之一。他說“三個位格”不是分立,因爲這不是多神主義。
君士坦丁皇本來是反對亞流主義的,但他後來就倒向亞流派,因而亞他拿修曾5次被放逐。
3.尼西亞Nicaea會議
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皇帝召開。該會議贊同亞他拿修信條,同時定了亞流主義爲異端,把亞流逐出教會,确立了“三位一體”信仰。
4.奧古士丁Augustine
他強調本質的合一與位格上的三分。三者不能缺一而獨立,但三者都有完全的本質。他達到了最高階段。
5.加爾文Calvin
他避免用“位格”與“三合一”名詞,但他維護使用三一神,他又批評反對的人。他說:“神的本質分别潛藏于父子靈裏面;聖子與聖靈不是父神生出的。基督以神的身分來說,是自存的,但祂以子的身份來說,就屬于父、是從父來的。”
6.衛司理·約翰
他信“三位一體”,也用這名稱,但他不勉強别人去用這名稱。
三、獨一真神
聖經曆來是反對多神論的。我們應當相信神隻有一位(申6:4-5,王上8:60,賽44:6-8,45:5-6,46:9,加3:20,雅2:19)。
各宗教都有它們的“神”,但我們不承認它們是神。
不信有神固然是不得救,但信錯了别的“神”也是不能得救的。隻有完全信靠真神才能得救。這位真神就是聖經所啓示的三一真神。
四、“三一真神”的真理
王明道先生不用“三位一體”幾個字,但他是相信三一真神的。
1.聖經沒有“三位一體”這幾個字
英文trinity,翻成“三位一體”。如果用triune,就可以翻譯成“三一”了。
不稱“三位一體”,并不是否定神是三而一、一而三的。不稱“三位一體”,免得被人誤會我們所信的是“三位”神,也避免人誤會是“身體”的“體”字,因爲父神與聖靈是沒有身體的。
我們也不稱“三合一的神”,因爲神不是“合成”的:“我與父原爲一”(約10:30),是一are one .“合而爲一”(約17:22-23),原文沒有“合”字,隻有“爲一”,英譯are one .
我們最好稱“三一神”(這是一般人所說的“三位一體”),因爲神是三而一、一而三的。
(1)“位”:
原文是prosopon,英文的person是從拉丁文persona來的。這字不能譯作“人”;如果譯“位格”,許多人又不明白。神沒有骨也沒有肉,因爲“神是個靈”(約4:24)。
“位格”:有個性、理智、感情、自覺決定的本能、有行動,不是虛無抽象的,所以說,神是有位格的。
拉丁文Persona,原是指一個演員在舞台上戴着面具演三種身分。但聖經不是說神的三種角色。三個位格都是神,但神隻有一位;三個位格都是主,但主隻有一位;三個位格都同有一樣的本質、同樣的榮耀和權能。
分開來說:“聖靈隻有一位”、“一主”、“一神”(弗4:4-6)“因爲隻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隻有一位中保……。”(提前2:5)“恩賜原有分别,聖靈卻是一位……。”(林前12:4-6)“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……。”(約14:16)這“另外一位”原文是allos,是同類的“另一”,不是不同類的“另一”heteros.
将聖父聖子聖靈分開來說,是“一位”、“一位”、“一位”。但合起來說,神不是三位,而是“一位神”。聖經從來沒有說“三位神”。
(2)“體”:
“三位一體”的“體”字,原來不是指身體說的:“因爲神本性一切的豐盛,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。”(西2:9)我們不稱“體”字,并不是象撒伯流的主張(他們是講異端的),他不承認神的“體”即本質essence,原文是ousia,即祂的靈、祂的屬性。本質,不是物質,而是指獨一的真神。
神沒有身體,“神是個靈”(約4:24)。至于神有膀臂(申33:27)、眼目(申33:20)、耳朵(王下19:16)和口(賽58:14),這些都是采用“拟人法”,即用人的說法使我們容易明白。
2.舊約的啓示
神的名字有用複數的,但不是多神,而是三一真神。
(1)“以羅欣”Elohim,“神”(創1:1),聖經第一次用這個字來稱呼神。這字的希伯來文有單數的、雙數的和複數的。舊約用“以羅欣”2579次,“以羅阿”314次。
(2)人被神創造:“神說:‘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,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。’”(創1:26)這是複數的。但27節的“自己”與“祂”,是單數的。
“……當記念造你的主。”(傳12:1)原文是“創造者”,複數式。
“因爲造你的(複數式),是你的丈夫(單數式)”(賽54:5)。
(3)人被逐出伊甸園時:“耶和華神說,那人已經與‘我們’相似……。”(創3:22)
(4)巴别塔的變亂:“我們下去,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……。”(創11:7)
(5)詩篇有關“神”的名字,有350多次是用複數式的。詩篇也有父子的對話(2:1-9,45:6-8,110:1-5)。
(6)舊約暗示神是三而一的:
① 三重祝福:“……你們要這樣爲以色列民祝福,說:‘願耶和華賜福給你,保護你。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,賜恩給你。願耶和華向你仰臉,賜你平安’……。”(民6:23-27)
② 一連三次說“聖哉!聖哉!聖哉!……”(賽6:3)第8節用“我”,又用“我們”:“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:‘我可以差遣誰呢?誰肯爲我們去呢’?……”(賽6:8)
③“……主耶和華(父)差遣我(彌賽亞)和祂的靈(聖靈)來。”(賽48:16)
④“諸天藉耶和華(父)的命(指基督)而造;萬象藉祂口中的氣(聖靈)而成。”(詩33:6)
⑤ 單數複數并用:“以色列啊,你要聽!耶和華(單數)我們神(複數)是獨一的主(單數)。”(申6:4-5)
3.新約的啓示
(1)“耶稣(子)受了浸……祂就看見神的靈(聖靈)彷彿鴿子降下,落在祂身上。從天上有聲音說:‘這是我(父)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’”(太3:16-17)
(2)“……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(單數)給他們施浸。”(太28:19)
(3)聖靈是神的靈,又是基督的靈:“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……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”(羅8:9)
(4)“恩賜原有分别,‘聖靈’卻是一位;職事也有分别,‘主’卻是一位。功用也有分别,‘神’卻是一位……。”(林前12:4-6)
(5)使徒的祝福:“願‘主耶稣基督’的恩惠、‘神’的慈愛、‘聖靈’的感動,常與你們衆人同在!”(林後13:14)
(6)關于救贖:“何況‘基督’藉着‘永遠的靈’,将自己無瑕無疵獻給‘神’……?”(來9:14)“就是照‘父神’的先見被揀選,藉着‘聖靈’得成聖潔,以緻順服‘耶稣基督’……。”(彼前1:2)
4.三一神的名号
(1)三一神是神:
聖父是神(出20:3,詩100:3,約17:3,羅1:7,彼前1:2)。
聖子是神(賽9:6,約1:1,10:30,20:28,羅9:5,提前3:16,多2:13,來1:8,約壹5:20)。
聖靈是神(徒5:3-4),注意,亵渎聖靈的罪是永不得赦免的(太12:31)。
(2)三一神是主:
聖父是主(士6:15,13:8,詩2:4)。
耶稣是主(羅10:9,啓17:14,19:16)。
聖靈是主(林後3:17)。
(3)三一神是耶和華:
聖父是耶和華(出3:15,6:2-8,詩83:18)。
耶稣是耶和華(賽40:3,瑪3:1,可1:3“預備主的道”)。
聖靈是耶和華(士15:14,賽11:2)。
5.三一神的工作
(1)創造宇宙萬物,“起初神(複數)創造天地……。”(創1:1-2)。
① 聖父創造(計劃)(詩96:5,102:25)。
② 聖子創造(執行)(約1:2-3,西1:16)。
③ 聖靈創造(運行)(伯26:12-13)。
(2)創造人:
① 聖父創造(創2:7)。
② 聖子創造(約1:2-3,西1:16)。
③ 聖靈創造(伯33:4)。
(3)道成肉身:
① 父賜下獨生子(約3:16)。
② 耶稣降世(路2:11,約1:14)。
③ 聖靈感孕(太1:18,路1:35)。
(4)救贖(來9:14):
聖子藉着永遠的靈獻上,聖父接受加略山的奉獻。
(5)複活:
① 聖父使人複活(申32:39,撒上2:6)。
② 聖子使人複活(約5:21,11:25)。
③ 聖靈使人活過來(羅8:11)。
(6)默示人寫聖經:
① 父神默示(耶36:1-4,27-32,提後3:16)。
② 基督默示(彼前1:10-12)。
③ 聖靈默示(彼後1:21)。
(7)使人重生:
① 聖父記新名(路10:20)。
② 聖子以血洗罪(羅3:25)。
③ 聖靈執行(約3:3-6)。
(8)關于禱告:
① 聖父接受祈求(我們向父求)(約16:23)。
② 奉耶稣的名(約16:23)。
③ 聖靈引導我們祈求(羅8:26)。
(9)關于交通:
“……我們乃是與父并祂兒子耶稣基督相交的。”(約壹1:3)“聖靈的感動”(林後13:14原文作“交通”,“聖靈有什麽交通”,腓2:1)。
(10)住在聖徒裏面:
① 父神“住在衆人之内”(弗4:6)。
②“基督在我裏面活着”(加2:20),“基督在你們心裏”原文作“裏面”(西1:27)。
③“聖靈……住在你們裏頭的。”(林前6:19)父神藉着基督、基督藉着聖靈住在聖徒裏面。
(11)使人成聖:
① 神使我們成聖(林後7:1,帖前5:23)。
② 基督使我們成聖(林前1:2,來10:10,14,29,13:12)。
③ 聖靈使我們成聖(林前6:11,彼前1:2):
當我們一信耶稣時,我們就在地位上成聖了;但實際上生活的成聖就要靠着聖靈常常省察與對付自己。
6.三一神是分不開的
神是一位,但神的神聖本質是三種形式地存在于三個位格中。三個位格不是分開的,而是存在于同一個本質之中。三一神都是自覺自導,但永不是各自爲政或互相對立,而是行動一緻的。
7.三一神不分大小
三一神都是從永遠到永遠,本質相同、位格相同,都是“一”。
耶稣說:“我與父原爲一”(約10:30)。這是從神性方面說的。但耶稣到世上來,祂虛己,祂曾說:“父是比我大的”(約14:28),這是從“人子”方面看。聖靈到世上來,也是謙卑被差遣的(約14:26,16:7)。
聖經一般是以父排頭的:“父、子、聖靈”(太28:19);也有耶稣排頭:“願主耶稣基督的恩惠、神的慈愛、聖靈的感動,常與你們衆人同在!”(林後13:14)也有聖靈排頭的:“恩賜原有分别,聖靈卻是一位。職事也有分别,主卻是一位。功用也有分别,神卻是一位。”(林前12:4-6)還有先說聖父,再說聖靈,末了提耶稣:“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,藉着聖靈得成聖潔,以緻順服耶稣基督……。”(彼前1:2)但一般都是說聖父、聖子、聖靈的。
8.解釋三一神的比喻
有不少的人提出一些對三一神的比喻,但有些是用得不大合适的。
(1)不合理的比喻:
有人用三葉的茴香來比喻三一神:不隻質一樣,三葉的形狀都是一樣,這是不對的。
有人用人的靈、魂、體來比喻三一神:但記住,三一神都是同質的。我們隻能說:神是三一的,祂造人也是三一的。
有人用蛋殼、蛋白、蛋黃來比喻三一神,但蛋的三,質是不一樣的。
有人用時間來比喻三一神:過去、現在、将來。但三一神什麽時候都是同時存在的。
有人用樹根、樹幹、果子來比喻三一神。但樹還有樹葉,還有些樹是有花的。
(2)較好的比喻:
① 物質:有能量、動作與現象。
② 宇宙:有空間、時間與物質。
③ 立體:有高度、闊度與長度。三度不分開,但有分别。
④ 電:動力、光與熱力。
⑤ 水的三态:有人認爲這是不大合适的:因爲三種形态是不能同時存在的。
但最近證明蒸氣、水、冰是可以同時存在的:在一支試管裏放點水,再豎在一玻璃鍾罩裏慢慢抽氣,将罩内的氣壓降至水銀柱4.579毫米,再将溫度降到0.0075℃.
(3)最好的比喻:
① 光:光的本質,包括三種光線:化學光,表天父(無形的、不能感覺或看見的);可見光,表聖子;不可見光,表聖靈。
② 太陽:太陽本體在天上,表天父在天上,不到世上來;陽光,表耶稣到世上來,祂是真光;熱能表聖靈,雖然看不見,但熱力到世上來。
9.三一神圖解
同樣的果汁倒在三個杯裏。
神的靈不像人的魂是有限的,而是同時潛在,且始終充滿地潛在于父、子、靈三個位格之中,是同質的,不能被分割的。
我們必須相信三一真神的存在才能得救:信福音就是信三一真神。信三一真神,得救後,就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受浸。
有人稱“三位一體”;最好稱“三一神”(三而一、一而三)。
第二章 三個“無所不”
讀經:詩篇139:1-19
曆來教會講論神的性能都用三個“無所不”:“無所不知”、“無所不在”和“無所不能”。
還有“無所不見”,但這是可以歸入“無所不知”裏。
這都是神學家的用語。這是真理,但我們不當用“無所不”這幾個字,因爲這不是聖經的用語,而且“無所不”是帶有貶意的,例如說:某某人是“無所不爲”的,說明這人再好也有限。
詩篇139篇說這幾方面比較完備:
1.神是“全知”的(1-6節);
2.神是充滿萬有的(7-12節);
3.神是“全能”的(13-19節)。
一、“無所不知”(詩139:1-6)
1.無所不知
英文作Omniscience. 詩篇139 : 1-6的标題“贊美耶和華無所不知”,這标題是後人加上去的,聖經内文就沒有這幾個字。
新約隻有彼得提過“無所不知”:“彼得因爲耶稣第三次對他說‘你愛我麽’,就憂愁,對耶稣說:‘主啊,祢是無所不知的……。’”(約21:17)但這節的原文是“主啊,祢知道萬事”,中文翻成“無所不知”。可見聖經沒有說神是無所不知的。
2.其實主是“有所不知的”
祂不知罪:“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爲罪,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爲神的義。”(林後5:21)“無罪”幾個字,原文作“不知罪”(請看小字)。原來神是“知道善惡”的(創3:22),“惡”,就是“罪”。神知道什麽是罪。但耶稣沒有犯罪的經驗,所以說祂是“不知罪”的。
耶稣不知道祂再來的“那日子,那時辰”(太24:36),這裏沒有說“那一年”或“那一個接近時期”(32-33節),而是“那日子,那時辰”,就是“那一天”和“那一個小時”。這裏不是說神不知,而是說“子”,即人子“也不知道”。我們千萬不要推算哪一天或哪一個小時基督就再來,因爲這是沒有人知道的。
3.神是“全知”的
神是“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”(約壹3:20)。
(1)祂知道萬有(詩147:4,太10:29-30)。
(2)祂知道人類(詩139:2):
祂知道人的意念(耶17:9-10,太9:4,路11:17)。祂知道人心裏的隐祕(詩44:21)。祂知道人的言語(詩139:4,19:14)。祂知道人的行爲(詩139:3,啓2:2,9,13,19,3:1,8,15)。祂知道人的坐下與起來(詩139:2)。祂知道人的痛苦(出3:7)。祂知道人的需要(太6:32)。祂知道人的軟弱(詩103:14)。祂知道人的愚昧(詩69:5)。祂知道人的願望(徒1:24,羅8:27)。祂知道屬祂的人(約10:14,提後2:19)。
(3)祂知道過去、現在與将來(賽42:9):
① 祂知道過去(徒15:18):人是靠書本、文物等來知道過去的事物,但神本來是知道的。
② 祂知道現在:神對自然知識全備(創15:5,詩147:4-5,賽40:26)。祂不隻知道星星的數目,而且知道每顆星的名字。我們中間有誰能知道全世界所有人的名字呢?
③ 祂知道未來(賽41:21-23,42:9,46:10,48:5-7)。聖經有1/4是預言,以賽亞記載神的預言較多。
4.“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”(羅11:33)
(1)人的智慧和知識:智慧是神給的,知識是學來的。
(2)神的智慧和知識:這都是神本來就有,用不着學習。
(3)有知識還得用智慧來運用:
人有豐富的知識,但許多人缺乏智慧來使用它。神有豐富的智慧來使用知識(賽40:13-14)。
5.“無所不見”與“無所不知”(代下16:9,詩34:15,箴15:3,耶23:24,來4:13)。
6.神的“知”
(1)對善人(創16:13,出3:7,申2:7,詩103:13)。
(2)對惡人(詩139:12,箴15:11,來4:13)。
二、“無所不在”(詩139:7-12)
1.“無所不在”Omnipresence
聖經沒有“無所不在”這幾個字,詩篇139:7-12的标題“無所不在”是後人加上去的。我們不如說:“神是充滿萬有”(弗1:23)的。
2.神是“有所不在”的
(1)祂不在火湖裏:雖然祂也“在陰間下榻”(詩139:8),但陰間不是火湖(詳閱靈音小叢書之十三《火湖》一書)。神也會住在“幽暗之處”(王上8:12),但祂不在火湖裏。
(2)祂不在犯罪的地方:賭館、妓館、舞廳與賊窩等地,神都不在。
(3)祂不在罪人的心裏:祂隻在信徒的心裏(弗4:6)。
3.我們當避免“泛神論”
他們認爲任何地方都有神、任何東西都是神。有人說:“耶稣既是門,所以凡門都是神。”這是異端。
我們知道,人是不能充滿萬有的,因爲人有身體。天文學家的心可以在星球上,但他的身體不能在所有的星球上。
天使或魔鬼等是靈,但他們不能充滿萬有,因爲他們是有所限制的。
隻有神是充滿萬有的(王上8:27,伯22:12,14,耶23:23-24):神不隻是個靈,祂更是無限量的靈。祂是“超乎衆人之上,貫乎衆人之中”(弗4:6)的。
祂是完全、同一時間地存在宇宙各處。
神又有特别顯現的地方:祂在會幕裏(民9:15-23,詩3:4);在聖殿裏(王上8:18,珥3:17);在聖地裏(何9:3);在教會裏(約14:28,林前3:16);有特别的同在(太18:20);居于天上的聖所。
神是充滿萬有的,但祂又在這裏又在那裏,這是祂的奇妙。
三、“無所不能”(詩139:13-19)
1.“無所不能”Omnipotence
聖經沒有這幾個字,連标題也沒有。這是教會傳統的說法。
2.神是有所不能的
(1)“祂不能背乎自己”(提後2:13):
有人說:“神不能創造一塊祂拿不動的石頭。”其實,這句話的本身就不合邏輯。如果祂能“創造”這樣一塊大石頭,祂就必能拿動;如果“神不能創造一塊祂拿不動的石頭”,祂就是“背乎自己”,但祂是“不能背乎自己”的。
(2)祂不能犯罪:聖經特别提到“神決不能說謊”(來6:18)。
(3)祂是不能改變的(詩102:26-27):
① 祂不能改變祂的本性:凡與祂本性相違背的事,祂不作,祂也不能作。
② 祂是不能有所增加或有所減少的。
③ 祂不能進化。
④ 祂的知識是不能增大或變小的。
⑤ 祂的能力也是不能增大或變小的。
3.祂是全能的(創17:1,林後6:18,另啓示錄有8次)
祂不是“無所不能”,而是“全能”的。
(1)祂超越大自然。
(2)祂超越人類(但4:30-32)。
(3)祂超越天使。
(4)祂超越撒但。
(5)祂勝過死亡(來2:14-15)。
從神創造萬物的奇妙,證明祂是全能的;但祂是有所限制的:凡不應作的,祂就從祂的權能自爲限制。
四、神的全能與我們的關系
1.與我們的關系
世人的一切,神是知道的。祂必要按各人的行爲報應各人(羅2:8)。
基督徒的一言一行,祂是看見的,也是知道的。許多時候,我們怕人知道,但不怕神知道。我們隻能瞞了人,但瞞不了神。我們每一句話、每一個意念,祂都知道。如果我們細心思想,神知道我們的一切,我們就不敢犯罪了。
2.神是充滿萬有的
如果一位所謂神而又不是充滿萬有的,這位“神”就不是神。我們所信的三一真神是充滿萬有的。
祂在高天,又在信徒的心裏,這是一般性的。但我們更需要祂特别的同在:“因爲無論在哪裏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”(太18:20)有神的同在,我們就不應懼怕了。
我們有困難有憂傷,有人知道、同在、同情、安慰,但那與我們同在的人是無能爲力的,他隻能安慰我們,但解決不了我們的困難。
我們有一位“萬事都能作”(伯42:2)的神,祂“凡事都能”(太19:26)。
我們遭遇危難,神是會給我們開出路的:“在祢沒有難成的事”(耶32:17)。我們不需要懼怕什麽,因爲我們的神是充滿萬有而又搭救凡投靠祂的人!
第三章 神的美名
“耶和華我們的主啊,祢的名在全地何其美!”(詩8:1)
神是有很多名字的。許多基督徒不認識神的名字,他們不知道神的名字與他們有什麽關系,更不曉得怎樣贊美祂的大名美名。
一、神
“神”本來不是祂的名字,正如“人”就不是個人名字。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。
神,原文聖經有好些不同的稱呼。在我們還沒有讨論神的名字之先,讓我們先看“神”的翻譯。
一般聖經譯作“神”,但也有譯作“上帝”的。這是中文的翻譯,原文是沒有分别的。
中國古時有用“上帝”二字。古人稱他們的神爲“上帝”、爲“天”。道教的“玉皇大帝”又稱“玉皇上帝”。所謂“上帝”,就是在衆皇“帝”之“上”的神。把神譯作“上帝”就是這個意思。
後來中文聖經把“上帝”改譯作“神”,而在神字上面又空了一格。有人認爲尊重神,所以空一格,但爲什麽耶稣或聖靈又不空一格呢?原來“上帝”二字占兩格,“神”字隻占一格。空一格是爲了在編排上相同。
把神譯作上帝,表明是真神,假神就譯作“神”。
原文聖經“真神”與“假神”都用同一個字,英文把真神譯作God,假神就譯god或gods, 隻是頭一個字母大寫與小寫的分别罷了。
譯“上帝”爲真神,但對假神又不譯“假上帝”,與原文不同。其實譯“上帝”爲真神,還是離不了用“神”字,例如“神人”、“神聖”、“神迹”、“神能”等,爲什麽不譯作“上帝人”、“上帝聖”、“上帝迹”、“上帝能”等呢?
譯“上帝”的聖經也離不了“神”字,但譯“神”的聖經,一次也不用“上帝”,不會譯“上帝人”、“上帝迹”等等。所以我們應當稱“神”,不稱“上帝”。如果我們的聖經譯“上帝”,當我們讀的時候,應當把“上帝”讀作“神”才對。
二、神在舊約的名稱
神是有很多名字的,現在我們把這些名字分開來讨論。
1.單名
(1)以羅El,是“大能者”的意思:“至高神”(創14:18)。
(2)以拉Elah,敬拜的對象(單數)。除了耶利米書10:11之外,隻有以斯拉和但以理用這詞。
(3)以羅欣Elohim : 敬拜的對象(複數)。
以羅、以羅欣是古時普遍的名稱,用來指與木頭、水井或岩石相聯的鬼,後來成了某些民族的護衛神。創世記33:20指以色列的神的名字。同時,也指由石頭築成的壇的名字。
以羅欣是複數名詞:是以羅阿Eloah的複數,是至高者The Supreme的意思。
舊約有2570次用這個詞,指神的能力與權柄(創1:1,詩19:1)。祂是大能者、是創造的神(創2:4)。
神,是獨一的又是複數的神:由El(以羅,大能者意)與Alah(阿拉,是起誓意,包信實意)合成。這就說明我們的神是三而一的真神。創1:26用“我們”,27節用“自己”、“祂”,3:22又用“我們”。
聖經也用這字來指假神(王上11:4-5)。
(4)耶和華:
這是舊約一個最常用而又最特别的名字,是神與人立約的名字(出3:1-2,19:3,耶31:31-34),舊約共用了6823次。
① 這是“自有永有”的意思(出3:14-15,賽40:28)。
② 哈華Havah :
這是由“耶和華”或“耶華”Yahwe所組成的,含有“成爲”的意思。祂是一位“自存”的,祂把自己啓示給人。
神,是關乎道德的;耶和華,是關乎本質的。
③ 耶和華這字,希伯來文沒有母音,所以耶和華是由4個子音所組成的:JHWH (Jah, Jahu或Jaho, Jehovah 是永遠存在意)。YAH:這是YHWH的簡寫,是哈利路亞HalleluYah的末節。
七十譯本把JHWH譯成“主”Kurios,英譯主,但用4個大字母LORD,把以羅欣譯成“神”Theos.
約在公元1520年,基督教神學家把Adonai的母音字母和JHWH的子音字母聯成Jehovah, 這原是個假想的字,經4個世紀的應用而成神聖了。這字的讀音爲Jahweh.
④ 聖經第一次提耶和華:
創世記第一章沒有用這個字,到2:4才用“創造天地的來曆,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,乃是這樣。”這是在人被造之後。神造人之後,把人放在伊甸園裏(2:8),這是耶和華對人的關懷。
⑤ 這是特别爲救贖的名字:
耶和華神尋找人(創3:9-13),給皮衣(3:21)。
⑥ 祂是一位雷轟閃電的神(出19:16,20:18,王上18:38):雷聲是神的聲音(出19:19,伯37:5,摩1:2),閃電是神的箭(詩18:14,哈3:11)。
⑦ 在被擄後的幾個世紀:
平時談話多用“耶和華”,但當他們與異教相對照時,就用“活神”(耶10:10,但6:20)。
(5)亞多乃Adonai(創15:2):這是Adon的複數。
亞多乃是主人、主宰(瑪1:6)意,是一位管理者。這是與仆人的關系。亞多乃,可指人或神:
奴仆當順服主人。奴仆與雇工不同,他不能辭職,隻能順服(創24:1-12)。順服是得供養的唯一條件(腓4:19)。
順服主人,就不用爲自己的生活憂慮。
大祭司在聖殿裏祝福或禱告仍用“耶和華”這個名稱;但在會堂裏禱告或誦讀舊約時就用“主”Adonai這個字了。
(6)磐石Tsur(賽44:8):聖經隻有這一節經文用磐石來指神。
2.複名:以“以羅”El爲首的四個複名
(1)以羅-以羅榮El Elyon:
“至高者”的意思(詩7:17)。這名字曾用于舊約中兩個極重要的地方:
① 麥基洗德稱“至高的神”(創14:17-20,22),這是與外邦人有關的。
② 魔鬼稱“至上者”(賽14:13-14)。
(2)以羅-來以El Roi:“看顧人的神”(創 16:13)的意思。
(3)以羅-沙代El Shaddai:“全能的神”(創17:1,詩91:1)的意思。
舊約共有48次,這是約伯記特用的名字,計有31次。
這個字的形容詞是由希臘文“沙德”Shad 來的,常指母親的胸懷,是“飼養者”的意思。這位全能者與乳養的問題有關(創49:25,伯3:12,詩22:19,歌1:13,4:5,7:3,8,8:1,8,10)。神是一位乳養者、是一位能力賜給者。以羅E1已是全能的意思,加上沙代Shaddai,表示全能的神是叫人滿足的神。
(4)以羅-奧林El Olam :“永遠的神”(創21:33,賽40 :28,但12:7,彌5:2)的意思。中文聖經譯作“永生神”,但原文是“永遠的神”。
“奧林”,用于奧祕或隐藏(王下4:27,詩10:1),指無限時間或時代。
“随時”(利25:32)、“古時”(書24:2)、表明神是曆年久遠的(詩90:2)。這是與時間有關的。
3.以“耶和華”爲首的複名
(1)耶和華神Jehovah Elohim(創2:4):這是第一個複名。
① 與人類的關系:祂是創造者(創2:7-15);在道德上是有權管理(16-17節);在創造并管理人類上(2:18-24,3:16-19,23-24);在救贖上(3:8-15,21)。
② 與以色列人的關系(創24:7,28:13等)。
(2)“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爲聖的”(出31:13)。
最先用于出埃及記,後來利未記多次出現這名字。這是叫人成聖的神。
(3)耶和華有關救贖的7個名字。
① 耶和華齊根怒Tsidkenu,“耶和華我們的義”(耶23:6)的意思:這是指千禧年的彌賽亞,祂是以色列的義者。正如耶稣是我們的稱義者一樣。
② 耶和華沙龍Shalom(士6:24),“耶和華賜平安者”的意思:這是基甸帶300人征服米甸人之前爲耶和華築壇的名字。
我們得稱爲義之後就有平安。
③ 耶和華銳阿Roah,“耶和華是我的牧者”(詩23:1)的意思:在耶和華的複名中,這是最容易了解的,指明神是仁慈的、偉大的和爲首的牧羊人。
④ 耶和華以勒Jireh,“耶和華必預備”的意思(創22:13-14):在救贖的基礎上,神爲我們預備一切的需用。
⑤ 耶和華拉法Rapha,“耶和華是醫治你的”(出15:26):這是包括對靈、魂和身體的醫治。
⑥ 耶和華尼西Nissi,“耶和華是我旌旗”的意思(出17:15小字):以色列人出埃及後,第一次戰争得到勝利,“摩西築了一座壇,起名叫‘耶和華尼西’。”
我們在屬靈的戰争中,有神爲我們的旌旗,我們靠主必得勝。
⑦ 耶和華沙瑪Shammah,“耶和華的所在”(結48:35)的意思。這是說到千禧年國的聖殿。
我們靠主得勝,常有主的同在。
(4)如果我們把耶和華7名用在我們身上,就很完滿了:
① 耶和華是我們的義:我們因信稱義。
② 耶和華沙龍:我們得稱義後就有平安。
③ 耶和華銳阿:我們有主爲牧者。
④ 耶和華以勒:神爲我們預備一切的需用。
⑤ 耶和華拉法:神是我們靈、魂、體的醫治者。
⑥ 耶和華尼西:在屬靈的戰争中,我們靠主必得勝。
⑦ 耶和華沙瑪:我們得勝後,有主的特别同在。
4.“萬軍之耶和華”(撒上1:3)
(1)“撒巴夫“Sabaoth:“萬軍的主”的意思。這字來自希伯來文的Tsaba(“主”的意思),就是天軍的元帥。
(2)錯誤的解釋:
① 有人說:“軍,是指以色列軍隊。”如果是這樣,那就把耶和華看成是“戰神”。“萬軍”常常沒有冠詞,不能是以色列軍隊:摩西五經、約書亞記和士師記記載很多戰争,都沒有提到“萬軍”。在這以前,所提的是“主耶和華”(創15:2),以神爲主。大衛後來也隻說:“是靠着萬軍之耶和華的名”(撒上17:45),注意“靠着”。
② 有人說,是指星宿(士5:20),因爲人們常把星宿稱爲“天上的星軍”。但這裏的星宿不是指天星說的(後詳)。
③ 有人認爲“萬軍”是指“神的使者”(創32:1-2),即地上和天上的衆生,這也是不對的。
(3)“萬軍”是由天使所組成的天軍(詩68:17,104:4,148:2,太26:53):特别是以賽亞書6:1-3講到“撒拉弗”時,就說“萬軍之耶和華”。
(4)“萬軍之耶和華”:多半是用于以色列分南北後和他們失敗的時候。
在國家将亡遭受刑罰時,耶利米提了80次,哈該提了14次,撒迦利亞提了50次,瑪拉基提了25次。
當我們遭遇危難或失敗的時候,我們特别需要“萬軍之耶和華”的保護與幫助。
三、神在新約的名稱
新約沒有“耶和華”幾個字,但有别的名稱。
1.“神”(太1:23)Theos
這字即希伯來文的“耶和華”,代替了舊約“以色列的神”。
“神”字,在新約用得最多,尤其屬性詞“我的神”或“我們的神”等。
2.“主”(徒19:20)Kurios
即希伯來文的Elohim,取代了Adonai 和Jehovah .
主,是主宰、管理萬物的神,英文作Lord.
3.父Pater,父或祖先
(1)舊約的父與以色列人的關系:舊約,神是整個以色列國的父(申32:6,賽63:16)。隻有所羅門,神應許他:“我要作他的父,他要作我的子。”(撒下7:14)所羅門是代表全國稱神爲父。此外,沒有單個的以色列人能稱神爲父的。
(2)新約,神是每一個信徒的父親(弗3:14,來12:9,雅1:17)。祂是神,祂是萬物的創造者(林前8:6),就是我們每個基督徒的父親,祂也是基督的父(約14:11,17:1)。
四、耶稣的名稱
1.耶稣(太1:21)
“救主”的意思。舊約Y’SHUA,即耶和華是救恩。耶稣與“約書亞”同。
2.基督(太1:1)
Christ,是“受膏者”、“王”的意思。這字是從希伯來文彌賽亞Mashiach而來的(約1:41,4:25)。耶稣是救主,基督是王。
五、偉大的神
我們所信的神是真神、三一真神,更是偉大的神。
1.“我是”
“我是自有永有的”(出3:14),原文是“我是我是”,英譯 “I am that I am”. 原文舊約的“我是”,就是指神說的。
耶稣是神。當祂說“我就是”,仇敵都退後了(約18:5-6)。
2.神是始又是終
“主神說:‘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……。”(啓1:8)
“我是”,是“無始無終”,是指祂的神性說的。這裏的有始有終,是指祂的工作(創造與救贖)說的。
3.我們當認識神爲大
許多信徒得救後,一直不長進。他們停在救恩上。我們應當尊主爲大,絕不要把自己看高了。我們當自卑,深覺自己是微塵,口貼塵埃贊美主。當我們認識神的偉大,就當從心裏俯伏敬拜,常常贊美神爲大。
4.不要妄稱神的名(出20:7)
因爲神的名字是由啓示而來的。
第四章 神的屬性
“神的屬性”,就是我們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。我們必須對神有所認識。如果我們對神的認識不足,我們的靈性就沒有辦法得到長進了!
神的屬性分爲兩種:一是“絕對的屬性”(即自然的屬性),這是不可以傳遞的;一是相對的屬性(即品德的屬性),這是可以傳遞的。
神的屬性是怎樣的呢?一句話,是“盡善盡美”的,最完全的,最完美的。似乎爲人所知,但又不是爲人所知的。沒有一個人能完全知道神的屬性。隻有神把祂自己啓示出來,我們才能有所認識。
一、絕對的屬性
這是自然的屬性,是不可以傳遞給任何人的。也就是說,人不能分享的,因爲人是被造的,所以沒有神這種屬性。如果人有這種屬性,人就會自稱是神了!神絕對的屬性是人所沒有的:
1.無始無終
神是“自有永有的”(出3:13-14):“自有”是無始,“永有”是無終(詩90:2,啓1:8)。神是永遠的神(申33:27),是永不朽壞的神(羅1:23上)。
2.神是靈(約4:24)
靈是肉眼不能看見的(伯23:8-9,約1:18,林前6:17)。當然,人也有靈,這是神造的,但人的靈不是全能全知和充滿萬有的。我們的神是全知、全能和充滿萬有的。
3.神是獨一的(約17:3)
這獨一就是純一,不像人是靈、魂、體,由不同部分構成的。
4.神是無限的(耶23:24)
祂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:
(1)祂是至高無上的(賽46:9-11)。
(2)祂是不可測度的(羅11:33):“祂的智慧無法測度”(詩147:5,賽40:28);“其大無法測度”(詩145:3)。
(3)祂不能完全被了解(羅11:33):爲什麽祂會讓“人生在世必遇患難”(伯5:7-9)。
(4)祂是最偉大的(代下2:5):古今中外,沒有一個人能像祂這麽偉大(出9:14)。
5.祂是“永不改變”(來1:10-12)的
(1)祂本身是永不改變的(瑪3:6,來13:8,雅1:17)。
(2)祂不後悔(民23:19,撒上15:29,詩110:4):
祂的定旨是永不改變的。祂對祂的信實、智慧、能力、慈愛,是永不後悔的(詩110:4,耶4:28,結24:14)。
(3)神的“後悔”:
“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,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,耶和華就‘後悔’造人在地上,心中憂傷。”(創6:5-7)爲什麽上面說神是不後悔的,而這裏又說神後悔呢?
原來“後悔”(創6:6),原文作nacham,與耶利米書8:6的“悔改”同字。新約希伯來書12:17的“心意回轉”,含有憂傷、難過、憐憫等意。
① 神的後悔,不像人因自己的過犯而産生的後悔。
② 神因人犯罪而不肯悔改,祂才後悔,憂傷難過,結果就要施刑罰(創6:13-22)。
③ 當人離罪悔改,神就轉意後悔而不降災(拿3:5-10)。
④ 摩西求神“轉意”、“後悔”(出32:12),神就後悔,不降災(出32:14,參詩90:13,106:45)。
⑤ 聖經常常預先聲明神是會後悔的(耶18:7-10,26:3,13,19,珥2:13-14),而且“後悔”二字常是與“轉意”連用的。
二、相對的屬性
神絕對的屬性是神獨有的,不是傳遞給任何人的;神相對的屬性(品德的屬性)是可以傳遞給人的,也就是可以與人分享的。
這是神的性情,原來基督徒是有神的性情的:“……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。”(彼後1:4)有神的性情,就可以結出聖靈的果子(加5:22-23)。
神的性情是多方面的,但可以歸爲三類:
1.“至聖”(神聖)
我們平常說“聖潔”,但神不用任何東西去“潔”淨,因爲神本來就是“聖”的。英文的holy,是來自央格魯撒克遜的haling, hal,意思是健康、完全等。人需要“潔淨”,但神本身就是聖的、至聖的。
(1)“至聖”,最能顯出神的本性。“聖”是屬性的總和,正如光譜的白色,是7種顔色的總和一樣(利19:2,詩99:9,彼前1:15-16)。宇宙首要的德行是“至聖”。
(2)絕不犯罪:
神是至聖的,是所有德行的源頭。神是不能犯罪的(利11:44-45)。祂絕對不會犯道德的錯誤。至聖的表記是“正直”(詩25:8)。
(3)神是至聖的,所以人不可以随意到神前(賽6:5)。
(4)神的至聖能使屬神的人或物都能成聖:
我們因信耶稣被稱爲義,得救了,但同時就“成聖”:“……已經洗淨,成聖,稱義了。”(林前6:11)這是地位上的成聖了。我們一信耶稣就被主的寶血洗淨,在地位上成聖,神就稱我們爲義。但我們得救後,在生活上要顯出成爲聖潔,這是實際上的成聖。
人需要成聖,物也需要成聖,在舊約特别是會幕,是要成聖的。
(5)神是至聖的,所以祂是忌邪的(出20:5,書24:19)。我們要過着聖潔的生活,千萬不要偏于邪,因爲神是至聖的、是忌邪的。
2.公義(詩145:17)
公義是至聖的結果。或者說,公義是維持神的至聖的。
(1)神内在的公義(出9:27):祂是公義的,所以祂的内心就恨惡罪惡。
(2)神在行事上是公義的:“按公義審判萬民”(詩67:4)。祂是不會對人有錯判的。祂是賞善罰惡的,“因爲我們的神乃是烈火”(來12:29)。
(3)發義怒:
因爲神是至聖的、公義的,祂萬不以有罪的爲無罪。祂是公義的神,不輕易發怒,但祂有義怒。所多瑪人罪大惡極,終不悔改,祂的忿怒就臨到他們身上(創19:24-28)。
挪亞時代,神給他們120年悔改的機會,可惜他們不悔改,最終神就要用洪水來毀滅世界(創7:6-12)。神給亞瑪力人幾百年悔改的機會,但他們始終不肯悔改,神就将他們毀滅了。
世人審訊人的時候也講公義。如果神不按公義審判人,祂就不是神了。
3.慈愛
中文聖經效法佛教把“慈愛”譯成“慈悲”。佛教談“大慈大悲”,可是當你看看佛像時就不覺“慈”。我們不當譯“慈悲”。我們的神不是慈悲,而是慈愛的。
(1)有人說:“舊約是忿怒;新約是慈愛。”舊約,神滅所多瑪、滅迦南人;新約,神說“愛仇敵”。
但耶稣把律法總結爲愛神愛人(太22:34-40)。祂又引舊約何西阿書6:6說:“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”(太9:13,12:7)舊約說“慈愛”比新約多四倍,單詩篇136篇就有26次(另參詩103:8-17,結18:23)。另一方面,最嚴厲的審判和忿怒是由耶稣施行的。
(2)“慈”:
恩慈、仁慈、仁愛、慈心、微笑,是帶有尊嚴的。
(3)憐憫(太9:36):
神看見我們絕望、虛空、悲痛等而憐憫我們。
(4)有恩典(惠)grace :
神的慈愛使我們免去永遠的刑罰;神的恩典使我們得着不該得的福氣。
每一個時代都有神的恩典:第一次(創6:8),最後一次(啓22:21)。
恩典是白白而得的禮物(羅3:24):神的恩典是超過人的過犯的(羅5:20)。
“恩惠平安”(羅1:7):這句話常常出現于問安裏,但我們不能颠倒次序,聖經沒有說“平安恩惠”,總是先有恩惠才有平安。
(5)“愛”:
“神就是愛”(約壹4:8),但我們不能說“愛就是神”。愛與聖潔是分不開的,否則就是情欲的愛。愛與公義又是分不開的,否則就是“溺愛”。耶稣釘十字架是神的公義與大愛的表現。
神一切的屬性中,愛是最能吸引人的。愛(包括仁慈與恩慈)是最難向天使解釋的,因爲他們從來沒有這樣的經曆。
(6)一般的愛:
神愛以色列人(耶31:3),因爲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。
神愛世人(約3:16):世人是罪人,神愛他們。但如果世人始終不肯相信,就要滅亡。
神愛教會(弗5:25-32):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将來又是基督的新婦。神是用永遠的愛來愛教會。
浪子(路15:12-24):許多人說浪子是世人,但浪子會回家就說明他是得救的。
我們隻能借用浪子回家來傳福音。其實浪子是已經得救了的,他是兒子,隻不過離家愛了世界,成爲浪子。當他窮途絕路時,沒有人到豬欄去給他傳福音,而是他能自動“醒悟過來,就說:‘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……。’”(17節)世人不能稱天父爲父親,隻有基督徒才是神的兒子,他才能稱神爲“父親”。
浪子雖然浪蕩,但“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……。”(20節)在教會裏有許多浪子,神還是愛他們到底。慕迪先生說:“聖經沒有記載一個不回家的浪子。”隻要你是真信,成了神的兒子,你是一定會回家的。“奴仆不能永遠住在家裏;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。”(約8:35)所以說,“一次得救”就“永遠得救”。這是神對祂兒子永遠的愛。
(7)特别的愛(詩146:8,彼前3:12):特别的愛并不是溺愛。
一個愛主、遵行主道的人,神是特别愛他的(約14:23)。
一個屬靈的基督徒,神是特别愛他的(加2:20)。
一個樂意奉獻的人,神是特别愛他的(林後9:7)。
一個爲主受苦、至死忠心的人,神是特别愛他的(太5:11-12,啓2:10)。
4.其他屬性
除了神是至聖的、公義的與慈愛的,其它一切良善都是祂的屬性。
神是良善的(詩25:8)。神是真實的(羅3:4,多1:2)。神是信實的(申7:9)。神是忍耐的(民14:18)。神是溫和的(撒下22:36,詩18:35,伯15:11)。神是謙卑的(詩113:6)等等。
神絕對的屬性,我們無法學得來,但神一切相對的屬性,我們都可以效法。要做一個屬靈的基督徒,就得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效法基督,活出神的屬性。這是神對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要求。
我們不單信靠神成爲一個得救的基督徒;我們又要倚靠神,在患難中得蒙保守;我們更要活出神的性情,成爲一個得勝的基督徒!
作者:林獻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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